約瑟的救贖。 到第三天,約瑟對他們說:「我是敬畏上帝的;你們照我的話行就可以存活。你們如果是誠實人,可以留你們中間的一個人囚在監裏,但你們可以帶著糧食回去,救你們家裏的饑荒。把你們的小兄弟帶到我這裏來,如此,你們的話便有證據,你們也不至於死。」他們就照樣而行。他們彼此說:「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。他哀求我們的時候,我們見他心裏的愁苦,卻不肯聽,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。」流便說:「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,不可傷害那孩子嗎?只是你們不肯聽,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。」他們不知道約瑟聽得出來,因為在他們中間用通事傳話。約瑟轉身退去,哭了一場,又回來對他們說話,就從他們中間挑出西緬來,在他們眼前把他捆綁。約瑟吩咐人把糧食裝滿他們的器具,把各人的銀子歸還在各人的口袋裏,又給他們路上用的食物,人就照他的話辦了。(創世記 42:18-25) 約瑟十七歲時被賣到埃及,三十歲成為埃及的宰相。經過七年豐收與兩年饑荒之後,他在三十九歲時與兄弟們相遇。正如從前他為自己的性命哀求時,他的兄弟對他毫無憐憫;如今二十二年後,當他們面臨同樣為自己性命求情的困境時,他們才體會到約瑟當時的感受。捕食者如今成了獵物,他們這才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。看著兄弟們承認自己的罪,約瑟不禁落淚,因為他終於得到了自己的救贖。然而,他仍然沒有向他們表明身分,反而帶走西緬,並要他們把最小的兄弟帶來,以證明他們沒有說謊,也不是探子。他給了他們糧食,卻把每個人的銀子放回他們的袋中。當他們發現這件事時,十分害怕。不僅如此,當他們回到迦南,把事情告訴雅各時,雅各也非常憤怒,如下所述。 他們的父親雅各對他們說:「你們使我喪失我的兒子:約瑟沒有了,西緬也沒有了,你們又要將便雅憫帶去;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了。」流便對他父親說:「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你,你可以殺我的兩個兒子。只管把他交在我手裏,我必帶他回來交給你。」(創世記 42:36-37) 的確,約瑟讓他的兄弟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事而陷入痛苦之中。同時,這也為他的兄弟們帶來了救贖。他們明白了自己的所作所為並感到懊悔。然而,他們覺得自己無法彌補這樣的罪行。因此,約瑟給了他們一個改正的機會。當雅各因糧食將盡而吩咐他們再次前往埃及購糧時, 不僅流便以自己兩個兒子的性命作為便雅憫安全歸來的保證,猶大也做出了同樣的承諾,如下所述, 猶大又對他父親以色列說:「你打發童子與我同去,我們就起身下去,好叫我們和你,並我們的婦人孩子,都得存活,不至於死。我為他作保;你可以從我手中追討,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,我情願永遠擔罪。(創世記 43:8-9) 如今,他們不僅珍惜彼此的生命,也願意為他們的兄弟便雅憫以自己或家人的性命作保。因此,約瑟藉著這些安排使全家得以團聚。換句話說,他給了兄弟們一個機會,從他們所犯的罪中得到救贖。 我們確實都犯過錯。即使我們後悔,也未必能夠補救。因此,我們常活在良心的愧疚中,甚至活在那控告者——撒但——不斷的定罪之下。然而,正如聖經所說,只要我們願意承認並悔改,就有得著救贖的道路。 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 1:8-9) 主耶穌已經為了救贖我們的罪而犧牲自己。然而,我們在生命中仍可能犯罪。若我們為自己的罪認罪悔改,並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寶血領受救贖,上帝就會成就這救贖,赦免我們的罪,並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這不是因為我們配得,而是因為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工作。若我們對基督耶穌有信心,就沒有人能奪去這份救贖。以馬內利。